世博展览馆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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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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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报建编号: | 23EXPD0109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东浩会展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国展路109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标段名称: | 世博展览馆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国展路1099号 |
工程概况描述: | 世博展览馆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位于上海世博展览馆地下第2层,装修面积约3500㎡,装修内容包括范围内天地墙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消防及弱电等 |
工程总投资: | 2511.47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198.49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1007848.00元人民币(1100.7848万元) |
施工工期: | 9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无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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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近五年是指2018年至今,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如平台信息不能体现工程规模信息,则必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辅助资料证明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申请人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25005/025005002/025005002001/。3、根据2021年12月1日区建交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处置管理的通知》(浦建委建管[2021]30号),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8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818403582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04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3、同一标段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超过两家的情况下,按以下处理方式: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确认。 4、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信用分值需大于等于60分。 5、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将通过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