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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1)
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062002)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问:请招标人提供Excel版本的控制价清单及招标清单?
答:详见随本项目补充通知(1发布的附件1
2、问: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2017】39号文号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第五点,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质疑内容: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2017】39号文号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第五点,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中,建筑工程特征指标有:高度100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12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具体划分标准。本项目中的总建筑面积 30176.00 平方米,未达到特殊性指标划分标准。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第五点第三条不符合特征指标,不得设置的要求。招标文件中单体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要求不符合文件精神,建议删除。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的设置符合闽建筑【2017】39号文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3、问:资格文件其他文件中要求的①增加“十六、投标人诚信行为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如下:②增加“十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如下:③增加“十八、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如下:模板未提供,请提供。
答:详见随本项目补充通知(1发布的附件1
4、问:一项施工合同内包含两项符合类似工程业绩单体能否进行加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5、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需要在商务文件中重复提供?
答:(1)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如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予认可。(2)加分项资料在资格文件已体现的,商务文件中则无需重复提交。
6、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四十二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并未规定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本招标文件规定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限制了具备满足本招标文件业绩的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请招标人或代理更改此不合理的条款,放宽联合体数量条件,鼓励福州市龙头企业多学习市外优秀企业、信用分好的企业经验,增加管理、提高技术和质量的水平
答:依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规定“支持联合体投标,推动企业转型发展”的精神,本项目联合体数量不进行限制,由投标人结合自身特点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置,联合体各方均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履约。若发现有存在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严厉查处。
7、问:招标文件未规定联合体成员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详见“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答复”第6条款的答复。
8、问:本次招标的联合体家数限定为两家,这严重违背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福州市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榕政办〔2022〕52号)文件精神,根据榕建规〔2022〕5号文规定,应充分发挥我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信用良好的优势,支持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建设,推动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与我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带动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联合体家数限定为两家就不能充分的让我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与其他企业组合投标,限制了联合体的作用,既然允许联合体投标为何又要限制联合体家数呢?请招标人允许支持多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充分发挥联合体的优势,发挥各自分工中作用。
答:详见“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答复”第6条款的答复。
9、问:根据榕建规〔2022〕5号文规定,为了发展壮大我市龙头企业,鼓励引进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与我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吸收他们优秀的管理经验,又因本项目有业绩要求,也需要引进有类似业绩的企业进行联合,能更好的管理项目,所以不宜限制联合体家数,阻碍我市龙头企业向其他优秀企业合作学习的机会,这也限制了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家数,不利于项目的竞争,请招标人更正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的限制。
答:详见“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答复”第6条款的答复。
10、问:(1)由于水电施工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无法选择,请问水电施工员要怎么提供? (2)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3)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后再提供 ;(4)请提供资格文件其他资料“十六、投标人诚信行为承诺书”,“十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十八、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的格式。
答:(1)水电施工员即设备安装施工员,具体详见“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第3条款说明;(2)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3)投标阶段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说明。(4)详见“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第2条款的答复。
11、问:招标文件1719页,前后都是清单中间夹了这一页不是这个项目的,我们是综合标。没有85%的要求.而且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中 10%或低于 或 20%,这个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要求不删掉怕影响评标。
答: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2022年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节“投标报价”第4条(6)、(7)、(8)款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上述条款不适用本项目。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1、经福清市财政局审核确定,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招标控制价(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随本项目补充通知(1)一并发布,并以此作为投标人报价使用。投标人应按照上述相关材料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增加的投标文件格式“十六、投标人诚信行为承诺书”、“十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十八、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详见随本项目补充通知(1)附件1。以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牵头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外,《资格文件》第十六十七十八项内容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的资料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4.1.8条第3款规定原文修改为如下: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3人,其中:土建施工员2人、水电(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2人;
试验员:1人。备注:投标时无需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试验员岗位人员,评标时不对该人员进行评审;
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 人。
备注:①具体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 号)规定;②根据闽建筑 函〔2022〕35 号文规定,闽建建〔2018〕37 号文规定的安全员,调整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③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 号文要求配备。”
4、《招标文件》(重新发布)(zbf格式)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随本项目补充通知(1)重新发布,并以此作为投标人投标使用。凡在于2023-09-27 09:00:00 至 2023-10-09 23:59:59 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招标项目的“变更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发布)(zbf格式)及其附件。投标人应按照上述相关材料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增加的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招标控制价(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
附件3:《招标文件》(重新发布)(zbf格式)。



招标人:福清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 日


附件1:新增加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诚信行为承诺书

投标人诚信行为承诺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我单位保证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经本单位自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招标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我单位提供的业绩进行核查,我单位将无条件配合。
2、我单位不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招标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我单位不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和虚假、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以上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从严、从重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没收投标保证金、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按相关规定禁止或限制参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承诺书声明:本人(姓名)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参加(填入招标项目名称) 工程投标,若我司有幸获得中标,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认真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精神,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保证在我司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承诺条件下,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足额付清工人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姓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保证在(项目名称)施工期间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进场。
2、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及时到位进场,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3、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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