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华发集团及各板块、各下属单位(含上市公司)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项目(香洲区-湾仔街道)包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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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珠海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3.华发集团及各板块、各下属单位(含上市公司)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项目(香洲区-湾仔街道)包组 | |
采购单位 |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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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3.华发集团及各板块、各下属单位(含上市公司)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项目(香洲区-湾仔街道)包组C 挂牌价 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费率上限为100%。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1、为满足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公务用机动车辆在珠海市香洲区范围内的加油需求,采购人拟在珠海市香洲区选取三家加油站提供定点加油服务。 2、本次招标按行政街道区域分为三个包组(A、B、C),每个包组选取一家定点加油站,三个包组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20万元。 包组C为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意向供应商加油站营业地点须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内。 3、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按费率报价,费率上限为100%。成交供应商供应给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各种油品的单价=中标费率*(油品单价以国家发改委定期公布的广东省汽、柴油品最高零售价格为基准)或成交供应商当天的优惠价孰低原则确定,单次结算价=各种油品的单价*数量,每次加完油后由司机签名、成交供应商拍照作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并以当次结算周期内单次结算价之和作为结算数。服务期为1年。 项目相关附件 报名申请书(采购类)-一次报价.doc
申请书附件2:声明函2份.docx
合同范本-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香洲区吉大街道拱北街道湾仔街道定点加油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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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加油站经营资格并有能力提供加油服务的企业(加油站),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提供声明函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非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因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拒绝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方式 网络竞价 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1.4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3-10-20 17:00:00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供应商后,该成交供应商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该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 2、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 3、未被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意向供应商,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交易(开标)时间 交易(开标)地点 -
披露规则
挂牌期间(工作日) 7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延长1个周期 -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类型 法人/其他组织 采购方名称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李光宁 注册资本(万元) 1691978.971564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0400190363258N 所属行业类型 房地产业 所属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联系人 何世优 联系电话 0756-8303720 座机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进场信息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时间 项目(标的)意向 购买服务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须知: 1.成交供应商同意按合同提供加油服务,可按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要求限制油品及升数,每次加完油后由司机签名、成交供应商拍照作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并以当次结算周期内单次结算价之和作为结算数。 2.油款以实际使用情况按月结算,双方核对上月实际数量费用,结算时以双方的经办人签字为依据,成交供应商根据上月双方确认的结算费向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收到相应发票且采购方完成内部相关审批后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该月结算费的100%。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采购方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有效发票,否则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可拒付。因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错误、迟延等问题而导致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无法付款的,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不承担责任。 3.最终合同总价按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实际使用情况、种类及当日对应单价进行结算,采购方与各成交供应商的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数量增减,成交供应商不得对本合同约定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修改,合同总价相应增加或减少;超过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品种增加,成交供应商须将所增加品种单价报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成交供应商所报价格进行增加。最终合同总价以通过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验收合格并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的价款为准。 4.成交供应商负责记录并向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合同期内每天的国家发改委定期公布的广东省汽、柴油品最高零售价格及成交供应商当天的优惠价。 5.成交供应商为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的公务车辆提供对应的一车一卡,加油时负责拍照记录。 6.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向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供油,在油品供应紧张时期, 成交供应商尽一切努力应优先保障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车辆的油量供应。 7.若成交供应商员工发现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员工提供加油卡存在真伪问题或信息异常时,有权拒绝办理加油业务,并及时将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 8.若采购方及其下属公司车辆有增减时,应及时告知成交供应商,以便成交供应商调整油卡数量。 二、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签订采购交易合同;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以预算金额(220.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由成交供应商均摊后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即各包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服务费金额=交易服务费总额÷3。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3、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次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每个意向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供应商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网络竞价中不高于标的最高限价的价格出价一次。报价时间截止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网络竞价系统“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总体原则,根据网络竞价报价结果确定最低有效报价人为中标供应商。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报名递交的资料清单: 1、报名申请书; 2、网页公告、合同范本; 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书面授权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7、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8、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地图软件查询的投标人加油站地点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报名方式:公告期内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报名递交资料。 【公司总部】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拱北窗口】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电话:0756-2538001、0756-29927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备注 -
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平台 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 张选 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0756-2992756 联系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邮政编码 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