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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供配电、照明系统维护管理项目GPDZM-GY-1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2023092651002970730301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供配电、照明系统维护管理项目 GPDZM-GY-1标段 招标公告
E202309265100297073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供配电、照明系统维护管理项目 已由 三桥司总会(2023)26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GPDZM-GY-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GPDZM-GY-1标段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南京长江大桥上游约19公里处的大胜关,是上海至成都国道(GZ55)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桥及连接线全长约15.6公里,南引桥长680米,北引桥长2780米。南岸接线长3.083公里,北岸接线长7.77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并设四座互通立交。南京长江第三大桥距长江入海口约350公里,项目南岸起点在绕城公路刘村互通,往东接南京绕越高速公路;北岸终点为浦口境内的“宁合高速”公路张店互通,往北接“宁淮高速”公路。
本次维护项目主要承担南京三桥全线供配电、照明系统(以下所称“照明系统”均不包含1206套道路照明灯具总承)的日常养护管理,以及收费系统供电保障等养护工作;
二、项目养护工作内容及界面
1、三桥中心变配电站的24小时值班管理;
2、变配电系统:10kv系统、0.9kv、0.4kv供电系统各变配电站及三桥沿线53台变压器、50台/套高低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柜、监控配电箱、环网柜、电缆分接器)、沿线备用电源22套巡查,58km高低压电缆的日常养护检查、运行评估等养护管理工作;
3、三桥照明系统:收费站广场、互通、箱梁内部、桥面等照明系统及其控制系统、供电电缆的日常养护检查、运行评估等养护管理工作;
4、航空、航道保障系统:供电(电源部分)日常检查养护管理;
5、收费系统供电保障(责任界面至:中心变电站收费系统供电开关出线端子以上部分);
6、公司院区和收费站区供电保障(责任界面至:中心变电站收费系统供电开关出线端子以上部分);
7、三桥供配电、照明等系统(合同履约范围内)终端设备一般性(老化)故障维修(不含:材料及现场维修组织费用);
8、三桥供配电、照明等系统(合同履约范围内)突发较大(老化)故障(含:主供电缆、变压器、配电柜等)协调应急抢修(不含:材料、机械设备租赁及现场维修组织费用);
9、三桥供配电、照明等系统(合同履约范围内)非养护责任原因的故障抢修及局部专项升级改造项目,养护单位负责协调作业(不含:材料及现场维修组织费用);
10、三桥公司各类应急需求的及时响应(不含:材料及非己方责任发生的费用)。
三、本项目养护保障工作开展模式
根据项目前期养护工总结和三桥收费系统运行养护特点,本年度项目须采用的养护和应急保障模式主要为5类:
1、常态化养护:根据《合同》要求项目正常执行“月”养护检查计划,常态化地开展各类检查、保养等养护工作,及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故障进行消缺;
2、全天候待命保障:项目各驻点运维应急检修人员24小时待命,根据主管部门统一调度,对供配电系统及收费站各类故障报修,确保及时到达对故障设备进行应急检修,确保收费、监控、通信、照明等系统的供电运行稳定;
3、针对性、专业化养护:针对恶劣天气和节假日大流量、设备过负荷等情况,项目将启动响应《专项养护方案》;对收费站供电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和特殊检查,确保收费系统供电正常;
4、积极主动、有效应对:针对影响面积较大的供电、停电故障,将及时与属地供电部门沟通、联系,第一时间掌握停电原因、恢复供电时间;同时将统一协调维护单位技术人员、设备等力量,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各类突发故障进行抢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5、快速反应、处置有效:对于各类较大、特殊或需要对设备进行更换故障,项目将及时启动相关《应急保障预案》进行快速抢修、设备吊装更换、送电前检测、恢复供电等应急处置流程。
本合同养护周期自2023年12月1日期至2024年11月30日为止。
项目合同为一年,若定期或年度综合考核中,乙方考核综合得分未超过6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供配电、照明系统维护管理考核办法》扣除当季合同款或年度合同考核款,重新以招标等方式确定管养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主跨单跨500米以上的跨江或跨海大桥供配电、照明系统设备维护(养护)或施工业绩,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c、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2中“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任供配电、照明系统维护(养护)或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为了能够证明所申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投标人必须将近一年(必须涵盖2023年9月)经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且能够反映投标人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所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个人缴费清单或单位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网上打印件(有缴费证明专用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表14附件清单中。
2、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3 17:00  至  2023-10-20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3 09: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9.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9.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因此尚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注册或需更新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注册或更新。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9.4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收费站旁管理大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文化科技园)B7栋3楼
联 系  人:
费星宇 
电     话:
15951749695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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