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站东路路段改造工程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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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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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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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承德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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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0-13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2 09:00 |
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站东路路段改造工程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起点为现状兴隆火车站,终点与交通部门新建桥梁相接,道路全长589.140米,道路中间共设置两个折点,折点处均设置圆曲线,曲线半径分别为200m,300m。 设计断面型式为一块板断面形式,设计总宽度为20米,车行道宽度为15m,两侧人行道均为2.5m。车行道道路横坡为1.5%直线加抛物线型路拱横坡,坡向道路外侧;人行道道路横坡为2%直线坡,坡向道路内侧。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工作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工作的要求;3.2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3 09:00至2023-10-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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