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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道路积尘、气态DOAS等走航技术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183
二、项目名称:道路积尘、气态DOAS等走航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摩贤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一段159号电子信息产业大厦1栋第1层4号房10号位 3,3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摩贤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走航项目1 1.道路积尘负荷走航观测;
2.气态DOAS走航观测;
3.颗粒物走航观测
1、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走航观测(监测)设备、车辆及技术服务人员,结合不同工作模式,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多因子的综合立体走航观测,全面掌握区域空气质量污染物时空分布情况,为高新区精细化的管控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2、走航监测路线以国(市)控子站周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为主(如:天府大道、锦城大道 、交子大道、剑南大道、益州大道、西源大道等),同时兼顾工业企业集中区域(如:模具园、万安工业园等),并根据子站数据适时调整走航路线。安排技术服务人员跟车,随车观测过程中实时跟进观测数据,对观测到的污染区域,污染源进行现场定位和记录,在小尺度范围内对城市点源进行锁定。
★3、对出现异常值的区域,要求投标人按要求实时调度,并定期报送调度记录。调度内容包括区域内污染物(包含积尘负荷、NOx、SO2、O3等)污染水平、问题点位等,同时结合站点位置、 风场数据,分析污染物累计传输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
★4、要求投标人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编制技术服务报告。每次观测服务结束后,于次日提供相应的1份技术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走航道路积尘负荷值、气态污染物(包含NOx、SO2、O3等)的测定和排放特征等;每5次观测服务结束后,提供相应的1份阶段性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走航区域积尘负荷对比情况、颗粒物、臭氧垂直空间分布情况、边界层高度、近地面出现的污染物累计情况以及污染物累计传输情况等;提供总结报告4份,报告内容包括成都高新区大气污染物时空分布、传输特征以及污染来源与变化趋势分析。
★5、服务期间,按照成都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际需求,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确保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工作。
★6、综合立体走航观测服务观测(监测设备)基本要求:
6.1、道路积尘负荷走航观测设备6.1.1、探测原理:监测方法遵循《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要求,每间隔1s得到一个采样数据,由光散射法颗粒物测试仪,测出气体中小于75um颗粒物的浓度,再通过系统自动计算出道路积尘负荷。6.1.2、测试仪测量范围:0-30mg/m³,分辨率1ug/m³。6.1.3、道路积尘负荷测量范围:0-50g/m²。6.2、气态DOAS走航观测设备6.2.1、分析原理:差分吸收光谱技术。6.2.2、测量组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臭氧;可扩展氨、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6.2.3、探测限及范围:二氧化氮测量范围4ppb -50ppm,分辨率4ppb;二氧化硫测量范围2ppb -5ppm,分辨率2ppb;一氧化氮氮测量范围2ppb -5ppm,分辨率2ppb;臭氧测量范围2ppb -2ppm,分辨率2ppb。6.3、颗粒物走航观测设备6.3.1、探测原理:基于米散射及偏振多通道探测原理。6.3.2、有效探测距离:最大垂直探测高度可达10km以上。
6.3.3、空间分辨率:≤30m。6.3.4、发射波长:532nm或更多;测量通道:532nm(偏振垂直)或更多。6.3.5、波长标准偏差≤0.5nm。6.4、臭氧走航观测设备6.4.1、探测原理:采用差分吸收的方法来反演臭氧浓度。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待测气体的吸收特性测量气体的浓度,来探测高空臭氧浓度的垂直分布廓线和随时间变化的空间分布,为臭氧的产生、演变等分析提供有效数据。6.4.2、最大探测高度:不小于5公里(与天气状况有关)。6.4.3、探测灵敏度:不大于3ppbv。时间分辨率:可设置,最小时间分辨率不大于5min。6.4.5、空间分辨率:不大于15米。6.4.6、探测盲区:不大于100米。
7、其他服务要求7.1、服务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所下达服务任务的内容、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7.2、因服务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重复走航观测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重复走航监测产生的费用。8、其他要求★8.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实施团队,团队应包含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
★8.2、投标人每次走航时间不少于8小时,走航里程不低于160公里。(走航里程的计算原则上为在高新区辖区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等 1,460,000.00
1-2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走航项目2 1.臭氧走航观测 1、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走航观测(监测)设备、车辆及技术服务人员,结合不同工作模式,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多因子的综合立体走航观测,全面掌握区域空气质量污染物时空分布情况,为高新区精细化的管控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2、走航监测路线以国(市)控子站周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为主(如:天府大道、锦城大道、交子大道、剑南大道、益州大道、西源大道等),同时兼顾工业企业集中区域(如:模具园、万安工业园等),并根据子站数据适时调整走航路线。安排技术服务人员跟车,随车观测过程中实时跟进观测数据,对观测到的污染区域,污染源进行现场定位和记录,在小尺度范围内对城市点源进行锁定。
★3、对出现异常值的区域,要求投标人按要求实时调度,并定期报送调度记录。调度内容包括区域内污染物(包含积尘负荷、NOx、SO2、O3等)污染水平、问题点位等,同时结合站点位置、 风场数据,分析污染物累计传输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
★4、要求投标人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编制技术服务报告。每次观测服务结束后,于次日提供相应的1份技术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走航道路积尘负荷值、气态污染物(包含NOx、SO2、O3等)的测定和排放特征等;每5次观测服务结束后,提供相应的1份阶段性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走航区域积尘负荷对比情况、颗粒物、臭氧垂直空间分布情况、边界层高度、近地面出现的污染物累计情况以及污染物累计传输情况等;提供总结报告4份,报告内容包括成都高新区大气污染物时空分布、传输特征以及污染来源与变化趋势分析。
★5、服务期间,按照成都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际需求,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确保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工作。
★6、综合立体走航观测服务观测(监测设备)基本要求:
6.1、道路积尘负荷走航观测设备6.1.1、探测原理:监测方法遵循《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要求,每间隔1s得到一个采样数据,由光散射法颗粒物测试仪,测出气体中小于75um颗粒物的浓度,再通过系统自动计算出道路积尘负荷。6.1.2、测试仪测量范围:0-30mg/m³,分辨率1ug/m³。6.1.3、道路积尘负荷测量范围:0-50g/m²。6.2、气态DOAS走航观测设备6.2.1、分析原理:差分吸收光谱技术。
6.2.2、测量组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臭氧;可扩展氨、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6.2.3、探测限及范围:二氧化氮测量范围4ppb -50ppm,分辨率4ppb;二氧化硫测量范围2ppb -5ppm,分辨率2ppb;一氧化氮氮测量范围2ppb -5ppm,分辨率2ppb;臭氧测量范围2ppb -2ppm,分辨率2ppb。6.3、颗粒物走航观测设备6.3.1、探测原理:基于米散射及偏振多通道探测原理。6.3.2、有效探测距离:最大垂直探测高度可达10km以上。6.3.3、空间分辨率:≤30m。6.3.4、发射波长:532nm或更多;测量通道:532nm(偏振垂直)或更多。6.3.5、波长标准偏差≤0.5nm。6.4、臭氧走航观测设备6.4.1、探测原理:采用差分吸收的方法来反演臭氧浓度。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待测气体的吸收特性测量气体的浓度,来探测高空臭氧浓度的垂直分布廓线和随时间变化的空间分布,为臭氧的产生、演变等分析提供有效数据。6.4.2、最大探测高度:不小于5公里(与天气状况有关)。6.4.3、探测灵敏度:不大于3ppbv。时间分辨率:可设置,最小时间分辨率不大于5min。6.4.5、空间分辨率:不大于15米。6.4.6、探测盲区:不大于100米。7、其他服务要求7.1、服务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所下达服务任务的内容、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7.2、因服务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重复走航观测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重复走航监测产生的费用。8、其他要求★8.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实施团队,团队应包含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
★8.2、投标人每次走航时间不少于8小时,走航里程不低于160公里。(走航里程的计算原则上为在高新区辖区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9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红、周力军、黄海(采购人代表)、张薇、喻东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按成本加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人民币5154.00元代理服务费,采购完毕后(同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备案)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支付前,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合法等额有效的票据。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154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8923210200005342[2023]00622;2.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3.采购品目:空气污染治理服务;4.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区管委会6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21楼2107号、2108号、210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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