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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换热站工程采暖、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换热站工程采暖、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昌苑小区15-1202室(延安市宝塔区韩琦路与万兴路交叉口东20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XQ2023-001
项目名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换热站工程采暖、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换热站工程采暖、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内供暖(冷)管道铺设 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安装工程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19,735.34 -
1-2 市内供暖(冷)管道铺设 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土建工程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9,216.12 -
1-3 市内供暖(冷)管道铺设 室外二级供热管网-电气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74,898.76 -
1-4 市内供暖(冷)管道铺设 室外二级供热管网-自控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72,220.52 -
1-5 市内供暖(冷)管道铺设 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工艺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71,995.21 -
1-6 市内供暖(冷)管道铺设 室外二级供热管网-设备基础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934.0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换热站工程采暖、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换热站工程采暖、室外二级供热管网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提供2021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德昌苑小区15-1202室(延安市宝塔区韩琦路与万兴路交叉口东200米)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龙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延大家属院16号3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龙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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