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速运营本溪分公司管理站和警企联合指挥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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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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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辽宁高速运营本溪分公司管理站和警企联合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1013 | 工程名称 | 辽宁高速运营本溪分公司管理站和警企联合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1013001001 | 标段名称 | 辽宁高速运营本溪分公司管理站和警企联合指挥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分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明山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峪北社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马二军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9202004136 | 97.000000% | 346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服务·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6.5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马二军 | 张邦文 | 王引余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马二军 | 张邦文 | 王引余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畅 | 董杰 | 张丹丹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019202004136】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川2512014201504078】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050805370】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100175-006】 | 一级注册建筑师【2100665-012】 | 倪兵华一级注册建筑师【2100255-021】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豫1412019202004136 | 川2512014201504078 | 陕261050805370 | ||||||||
投标报价 | 97.000000% | 98.100000% | 96.400000% | ||||||||
工程工期 | 346日历天 | 346日历天 | 346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服务·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6.57 | 88.43 | 87.38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