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三沙古桶三级渔港等三个渔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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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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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霞浦县三沙古桶三级渔港等三个渔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11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3063
项目名称:霞浦县三沙古桶三级渔港等三个渔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内提交上一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项目完工且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后1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64394769@qq.com)。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1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1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时代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体育北路财富今典二楼霞浦县时代渔港建设有限公司21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联系方式:小 郑/0593-2957789、15892130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霞浦县三沙古桶三级渔港等三个渔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11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3063
项目名称:霞浦县三沙古桶三级渔港等三个渔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1 | 1-1 | 霞浦县三沙古桶三级渔港等三个渔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5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内提交上一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项目完工且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后1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64394769@qq.com)。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1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1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 户 名: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账 号:137010100100256650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时代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体育北路财富今典二楼霞浦县时代渔港建设有限公司21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联系方式:小 郑/0593-2957789、15892130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