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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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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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单位: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
代理单位: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无
开标时间:2023-10-09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代理单位: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无
开标时间:2023-10-09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1623-04-01-616400 | ||||
投资项目名称 | 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环境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0月9日 | ||||
评标情况 | 投标单位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8.39 | 1 | |||
河源市交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69.77 | 2 | |||
广东禹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6.90 | 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88% |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2.50%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同时,设计必须保证污染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省及项目所在地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天,其中: 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收到初步设计文件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工期:9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晓泽 设计项目负责人:洪昭锐 总承包项目经理:李晓泽 | 资质资格 |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京1112020202107056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100101121459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京1112020202107056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源市交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12% |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4.95%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同时,设计必须保证污染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省及项目所在地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天,其中: 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收到初步设计文件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工期:9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施工项目负责人:马丽君 设计项目负责人:孙培彬 总承包项目经理:马丽君 | 资质资格 |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2442013201402403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B01140900210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粤2442013201402403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禹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03% |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35%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同时,设计必须保证污染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省及项目所在地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天,其中: 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收到初步设计文件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工期:9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施工项目负责人:王朝清 设计项目负责人:尹贞 总承包项目经理:王朝清 | 资质资格 |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1442020202105885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03000342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粤144202020210588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 | 联系地址 | 连平县元善镇北门路3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433272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4282792 | ||
联系地址 | 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北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10月1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 年10月12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