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金昌市分公司关于2023年金川区城管执法局信息化机房技术服务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国铁塔金昌市分公司关于2023年金川区城管执法局信息化机房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金昌市分公司关于2023年金川区城管执法局信息化机房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项目编号为CT20231009049,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内容
对该项目技术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跨行业业务售前合作伙伴选定综合评分,选定由甘肃金灏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售前合作伙伴。本项目适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取原则第五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2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7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4室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ijiale.zgtj@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09日
附件: 单一来源事前公示.pdf
中国铁塔金昌市分公司关于2023年金川区城管执法局信息化机房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项目编号为CT20231009049,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内容
对该项目技术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 服务区域 |
甘肃金灏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甲方指定地点(金昌市) |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跨行业业务售前合作伙伴选定综合评分,选定由甘肃金灏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售前合作伙伴。本项目适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取原则第五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2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7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4室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ijiale.zgtj@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09日
附件: 单一来源事前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