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三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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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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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三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定标候选人公示
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三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三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385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三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涉及全县十三乡镇的村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村内主管网进行提升改造;铺设PE供水管道、安装水表井、水表、分水器等配套设施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建设地点 | 全县十三乡镇的村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0月08日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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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照定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第一个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前后进行展示,第一个字首字母相同的则按照第二个字首字母的前后展示,以此类推。)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曲阜大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省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193989600.00 | 193879600.00 |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
安全要求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曲阜大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1 | 张勇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132023108254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省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 | 陈佳荣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1372016201717766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潍坊振业水利建筑安装开发中心 | ||||||||
3 | 唐政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372021202108111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室。评标于2023年10月08日09时10分至2023年10月08日13时1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5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二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2023年10月12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杨亚梅,联系电话:15650539918。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