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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设计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巴彦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已由《关于2023年巴彦县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3〕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巴彦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巴彦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涉及18个乡镇,总建设里程共计477.958公里,其中三级公路37.4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四级公路440.558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该项目总造价约51750万元。本次招标对巴彦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设计招标。
2.4资金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自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详勘、定测、施工图(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 。以及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标段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公路等级及里程
最高投标限价
SJ1
巴彦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设计招标
本项目所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总建设里程共计477.958公里,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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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2)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4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8质量要求: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 号)的要求,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2.9安全目标: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任意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9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中不得因为施工图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D级;
注:1、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2、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1)(2)(3)项按做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如投标人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无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如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提供);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1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线上远程(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8.开标方式
8.1 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请根据本标段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10.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及勘察设计服务期;
10.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10.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0.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巴彦县巴彦镇西郊街1号
联 系 人:李岩
电    话:15046128567
招 标 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西郊街1号
联 系 人:姚宏杨
电    话:045157501937
招标代理:骏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和谐大街、哈尔滨大街、北兴街围合区域loft6栋14层1414号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51020269
电子邮箱:jxxmglyxgs@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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