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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应用(宿e查)专家论证会服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宿迁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应用(宿e查)专家论证会服务外包项目
情况说明: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宿迁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宿迁作为全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城市,去年承接了省市场监管局企业电子档案管理与应用改革试点,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论证,打造了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应用“宿迁版本”,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首家实现企业登记档案电子化、无纸化、单套制以及全方位国家标准OFD版式归档、查询,得到国家档案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专家高度肯定,新华社、中新社、中国市场监管报、改革网、中国经济新闻网等20余家媒体关注报道。截至目前,累计为2.5万户市场主体提供不见面、全免费查询档案16.6万卷次,大大节省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对此一系列成果,市局特举办一场专家论证会。
本次论证会的具体成果将通过新华社、中新社、中国网、光明网等数十家媒体对外展示,再一次展示宿迁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应用改革的技术创新和“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的显著成果。
预算金额:17.77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宿迁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宿迁市域范围内独家和新华网战略合作的企业,拥有新华社客户端、央广网、光明网、中国网、中新网等几十家中央级重点媒体发布平台,具备承办大型活动的策划能力,经验丰富,对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权威性、唯一性、时效性,并对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具有独特的优势。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商为宿迁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东路2-33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李军(宿迁市气象局)
专家二:徐伟(宿迁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专家三:邱绍锋(宿迁市设计院)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23日17:30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宿城区洪泽湖路730号
联系电话:张颖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209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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