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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涂镇新胜村2019年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自愿搬迁户庄台复垦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320831111N19060016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银涂镇新胜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银涂镇新胜村2019年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自愿搬迁户庄台复垦工程进行发包,本工程将采用 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银涂镇新胜村2019年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自愿搬迁户庄台复垦
工程地点
银涂镇新胜村
工程类型
土地复垦工程
发包内容
土地复垦、砖杂深埋、树根清除等
发包标底价
约208亩,每亩1500元,发包价为:312000元整(最终以实际复垦面积计算)。
要求工期
30个晴天
质量标准
参照邻近农田高程,不高于15cm,不低于10cm,碎砖等杂质深埋不少于70cm
发包方式
明标明投随机抽取
资金情况
已落实
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材料和发包方出具书面手续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先支付总工程款70%给承包方,剩余30%待上级土地复垦补助经费到账后,且复垦土地未出现质量问题时付清.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同时执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企业已入选金湖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有效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前往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6、企业入库凭证原件(入库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7、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19年  7 月  2 日-2019年 7 月 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1区305室。
六、招标方式: 
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七、抽签(摇号)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 10日下午15:00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开始竞标。抽签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身份证明(身份证)、养老金保险证明接受验证。 
1、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视同废标。 
2、身份证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3、工程名称、投标报价、承诺工期填写与招标公告不符视同废标。 
4、项目经理填写与报名登记表不符视同废标。 
5、抽签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员工,带近三个月(2019年1月至6月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6、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7、特殊说明事项: 
①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②本次招标土源、土方调剂、运距等由投标人考察现场后自行确定,结算时不作调整。
③中标人须在金湖县银涂镇开具有效发票办理结算,本次招标由县公证处全程公证,并由中标人承担公证费500元,招标代理费2153元, 上述费用包含在发包价中,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④因金湖县小型项目库的诚信保证金已经退还,本次招标须在报名时以现金方式单独缴纳诚信风险金贰万元整。
八、发包文件获取及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即发放发包文件,发包文件每份200元整(不退还)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等电子文件。 
九、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抽签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抽签(摇号)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摇号)当天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十、项目经理管理: 
要求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甲方接受考勤(签到),并有80%时间在施工现场,违者甲方有权认定视同挂靠。 
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银涂镇新胜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
金湖县银涂镇新胜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涂镇新胜村
地址
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1区305室
邮编
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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