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道路智慧灯杆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外线及主变配电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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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福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道路智慧灯杆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外线及主变配电系统工程项目 | |
采购单位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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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道路智慧灯杆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外线及主变配电系统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RWZB-DL2023-02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道路智慧灯杆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外线及主变配电系统工
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
二十四局电务大厦六楼606单元)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
二十四局电务大厦六楼606单元)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岚城乡中湖村金井大道东段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6楼606单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6499490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蔹弛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道路智慧灯杆改造提
升项目工程外线及主变配电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RWZB-DL2023-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道路智慧灯杆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外线及主变配电系统
工程项且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新家园市政养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源财政资金(专项债),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
理单位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概况: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道路智慧灯杆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外线及主变配电系
统工程项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8441700元(人民捌佰肆拾肆万壹仟柒佰元整)【最终
以财政审定或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金额为准】。
2.3承包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
算。
2.4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道路智慧灯杆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外线
及主变配电系统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内竣工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
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专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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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
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
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
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
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3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
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6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7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已竣
工验收合格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
注:“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若有)
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验收报
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
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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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
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9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
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投标保证金。
6、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
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双休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六楼606单元)。申请人携带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原件,到招标
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相关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相关资料的收据,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
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六楼606单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
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及
对应的复印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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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
vice.com/)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岚城乡中湖村金井大道东段88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六楼606单元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软件园支行
帐号:35050187804100000716-0003
联行号:105391004289
监督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联系电话:0591-6252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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