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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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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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CDYW-2023【采】-156号-1(招标文件编号:CDYW-2023【采】-156号-1)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濛阳街道濛兴西路50号附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开新、向顺禄、尹玲、陈冬霞、凌华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以及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0952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怀远街18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B座210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濛阳街道濛兴西路50号附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每天上午6:00之前)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食材需求清单通知后2小时内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2.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时,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配送人员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 4.每次供货,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5.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消防队站内,必须遵守营区内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因其过错导致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 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3.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出具权威部门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4.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5.若中标人所提供食材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同时采购人将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进行处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对中标人进行索赔; 6.货物验收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与,双方现场共同对所配送的货物(食材)质量、数量进行核对检验,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7.货物在验收时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有紧急需要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无条件重新配送,重新配送的货物仍然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提供质检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当月结算金额10%的扣减处罚,并向采购人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8.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采购人明确禁止供应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中标人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材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10.供应的食材须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肉类应按规定按时足量刷溯源卡; 11.中标人须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12.因中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赔偿当期的食材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问题食材品种及原因后,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开新、向顺禄、尹玲、陈冬霞、凌华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以及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0952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怀远街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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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B座2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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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