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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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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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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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监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 ||||||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12时至2023年10月13日12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折率(%)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83.88 | 黎寿/44028810 | 700日历天/700日历天 | 公平、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监理相关服务工作,监理服务符合国家、省、市、区现行有效的与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在监理的过程中有新的、适用的标准、规范实施时应按新的标准、规范作为监理的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潘工 电 话: 0757-87789106 传 真: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红云路1号 邮 编: 528100 投诉接收部门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 / 电 话: 电话:0757-83039263 传 真: / 地 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邮 编: 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林工 电 话:0757-82034163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邮 编:528000 | ||||||
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