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质量检测)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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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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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质量检测)定标候选人公示
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质量检测)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质量检测)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385004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质量检测),项目涉及全县十三乡镇的村庄,招标范围是对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
建设地点 | 全县十三乡镇的村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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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水利工程试验中心有限公司 |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量测类、金属机构、机械电气专业)乙级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机构、机械电气专业)甲级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机构、机械电气专业)甲级 | ||||||||
所报检测费折扣率 | 79.96% | 79.92% | 79.8% | ||||||||
质量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
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磊 | 项目负责人 | 水利工程中级职称 | JN综合工程Z180063 |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JCY2010370072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水利工程试验中心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2 | 郭庆华 | 项目负责人 | 水利工程正高级职称 | 鲁200001833100085 |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JCY2009377016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3 | 杜滨 | 项目负责人 | 水利工程高级职称 | 鲁150820180123 |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JCY2009375485H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3年10月11日09时2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5时4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4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二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5650539918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