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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B-2023-11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796.8120万 元。,招标人为绥江县中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项目位于绥江县中 城镇绍廷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农田水利:(1)改造小型引水渠工程 3 件,长 8 千米。断面为底宽 30cm,净高 30cm,口宽 40cm,流量
0.13m³/s;(2)新建 100 立方米钢筋砼旱浇池 12 件。2.交通建设工程 2 件:改建 C30 砼乡村道路长 8 公里,厚 20cm,路基宽 5.1 米,路面宽 4.5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 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3.4人员要求:
3.4.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1)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2)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 人名称一致;(4)目前以及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不得兼任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5)如若中标,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承诺函。
3.4.2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须承诺项目在建 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 承诺函。
3.4.3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的具体 人员需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配备人员不 一致的,视同对投标文件的不响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注: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当日前连续缴纳3-6个月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
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自今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 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 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近 3
年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 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情况,并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 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进行管理和支付。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 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8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8号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江县中城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江县中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中城镇龙腾大道中段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家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已由绥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绥江县中城镇绍廷 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绥发改审字〔2023〕61
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江县中城镇人民政府,建 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绥江 县中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
2.2项目编号:ZYZB-2023-115
2.3项目建设地点: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
2.4项目概况:绥江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项目位于绥 江县中城镇绍廷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2.4.1农田水利:(1)改造小型引水渠工程 3 件,长 8 千米。断面为底宽 30cm,净高 30cm,口宽 40cm,流量 0.13m³/s;(2)新建 100 立方米钢筋砼旱浇池 12 件。
2.4.2交通建设工程 2 件:改建 C30 砼乡村道路长 8 公里,厚 20cm,路基宽 5.1 米,路面宽 4.5 米。
2.5招标范围:(1)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2)投标准备期内发出 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文件中所说明的内容;(3)设计施工图图示内容调整部
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 明)
2.6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796.8120万元。2.7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需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3.4人员要求:
3.4.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1)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3)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4)目前以及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负责人),并不得兼任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5)如若中标,在今后 的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需提供注册建造师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承诺函。
3.4.2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须承诺项目 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及承诺函。
3.4.3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的具体 人员需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配备人员不 一致的,视同对投标文件的不响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注: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连续缴纳3-6个月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
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自今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 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 证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 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近 3
年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 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情况,并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 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进行管理和支付。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14时00分止
5.2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8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 效,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 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绥江县中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中城镇龙腾大道中段1号
联 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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