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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配送招标网上询比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粮油配送招标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9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9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490,000.00 1(年)
¥49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0-19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0-19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一)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二)网上询比文件发售: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询比文件购买费由各供应商在询比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
2.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四)开标地址: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五)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4:00
(六)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七)线下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1年。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重庆市优抚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5.按双方约定的结算价,分品牌、品种、规格、型号、单价,计量、计价结算。
(四)报价要求:
(一)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事服务>查价格”(http://www.cqnync.cn/marketsta)网上公示的(九龙坡太慈农贸市场、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当日最低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并以此价格承诺投标报价折扣作为结算价格。
报价示例,投标报价折扣小写:0.80,投标报价折扣大写:零点捌零;结算价格=基础价*投标报价折扣。
(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食材采购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食品安全保险费等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采购金额为暂估金额,采购人根据中标折扣和实际配送数量分月份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1.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双方凭验收单对账。
2.供应商按约定时间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及考核情况每月8日前(节假日顺延)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4.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每月月底前、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单位账户支付上月服务费。
5.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胜仲
联系电话:
023-63206045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向老师
联系电话:
023-6534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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