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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街棚改地块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202305NBZB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街棚改地块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润德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街棚改地块项目
2.2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园林景观道路工程、工程配套、售楼处精装修工程等)。本项目监理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采用智慧工程协同管理平台进行管理,费用由监理人自理。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至海关楼,西至岳阳街,南至现状住宅楼,北至解放大路区域。
2.4项目规模:岳阳街棚改建筑面积9174.10㎡,地上建筑面积7619.08㎡,地下建筑面积1555.02㎡。
2.5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期结束为止;工程规模增加或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6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监理工作范围: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园林景观道路工程、工程配套、售楼处精装修工程等)。本项目监理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采用智慧工程协同管理平台进行管理,费用由监理人自理。
监理工作内容: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项目备案等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3.3.1(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2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监理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其他人员要求:配备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润德大厦333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41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润德投资集团官方网站(http://ccrudder.cn/runde/)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33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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