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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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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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C-2023-038号
2、项目名称: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年(根据考核情况,续签不超过2年),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18室。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盖章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洛阳市文物局官网、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官网发布,采购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2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1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0月16日
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C-2023-038号
2、项目名称: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年(根据考核情况,续签不超过2年),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18室。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盖章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洛阳市文物局官网、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官网发布,采购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2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1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