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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库房租赁采购项目_重发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阿克苏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库房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说明
(1)项目名称:阿克苏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库房租赁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范围及内容:对库房进行租赁采购,需求总面积不少于6000㎡,其中室内面积不少于4000㎡,室外面积不少于2000㎡。
(4)服务地点:阿克苏市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6)★服务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中选份额100%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仓储租赁1.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经营要求: 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2纳税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③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④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
⑤其他证明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具有租赁场地的相关产权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1.4业绩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类似业绩是库房租赁等相关服务),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15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1.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全部或部分以转包、分包、委托等方式给第三方。
(3)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4)末列入新疆移动负面行为清单 (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2.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2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2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9.COM),招标代理机构将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
(2)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3)具有租赁场地的相关产权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
注意: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在邮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等信息。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3.3、应答文件的递交
3.3.1 本项目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电子版(U盘)壹 份(包括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3.2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晶水路22号移动公司8楼评标室。
3.3.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准时参加。
3.3.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3.3.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应答人;
3.3.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疆阿克苏市晶水路22号移动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三街88号广东大厦14层1401、1402、1403号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9.COM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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