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机出租、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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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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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机出租、转让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机出租、转让公告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首新
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资产实物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首新地服需处置一批
闲置新能源车辆充电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机等一批资产转让或出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机等一批资产转让或出租)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机场海关货运综合楼东塔6层资产部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货运综合楼6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机出租、
转让公告
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新地服”),拟转让/出租一批
新能源车辆充电机。现邀请意向受让方/租赁方进行报价。
1. 转让方/出租方名称: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充电机等一批资产
转让或出租。
3.
项目描述:按照资产实物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首新地服需处
置一批闲置新能源车辆充电机。
4. 闲置设备明细: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存放地点 | 购置日期 |
1 | 充电机 | SLC8022 (80V) | 部 | 30 | 首新地服国际货运库 | 2019/9/16 |
2 | 充电机 | 林德80V | 部 | 2 | 首新地服国际货运库 | 2019/9/16 |
3 | 充电机 | ADY6118 | 部 | 10 | 首新地服国际货运库 | 2019/9/16 |
4 | 充电机 | GSCS-60 | 部 | 1 | 首新地服国际货运库 | 2019/9/16 |
5 | 充电机 | G-120KW-11H | 部 | 1 | 首新地服国际货运库 | 2019/9/16 |
合计 | 44 |
5.项目限价及评选方式:
5.1 转让最低限价(评估值):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转让限价(不含税) |
1 | 充电机 | SLC8022 (80V) | 部 | 30 | 6,500元/部 |
2 | 充电机 | 林德80V | 部 | 2 | 6,500元/部 |
3 | 充电机 | ADY6118 | 部 | 10 | 5,200元/部 |
4 | 充电机 | GSCS-60 | 部 | 1 | 15,496元/部 |
5 | 充电机 | G-120KW-11H | 部 | 1 | 29,484元/部 |
合计 | 44 | 304,980元 |
5.2出租最低限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出租限价(含税) |
1 | 充电机 | SLC8022 (80V) | 部 | 30 | 267元/部/月 |
2 | 充电机 | 林德80V | 部 | 2 | 400元/部/月 |
3 | 充电机 | ADY6118 | 部 | 10 | 694元/部/月 |
4 | 充电机 | GSCS-60 | 部 | 1 | 1,467元/部/月 |
5 | 充电机 | G-120KW-11H | 部 | 1 | 1,600元/部/月 |
合计 | 44 |
5.3
5.3.1本项日转让可按照需求选择报价,最低转让量为一部,最低转让限价不得
低于资产评估值,否则其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5.3.2本项目租赁可按照需求选择报价,最低起租量为一部,租赁期2年。租赁价
不低于出租限价,否则其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5.4
评选方式:根据所提交材料以及《报价单》的报价,选择符合资格条件
且转让/租赁总金额最高者作为拟转让/出租对象。如同一设备有转让和租
赁两种报价,则转让优先。
6. 意向方的资格条件:
6.1
意向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在其合
法的业务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6.2 本项目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踏勘安排
意向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租赁
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时间:项目公示期间的
工作日;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3936
13882(需提前电话预约),除已确定的踏勘时间外不再另行安排。各意向
受让方/租赁方由转让方/出租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出租
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出租方相关规定。
8.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8.1
转让方/出租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出租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
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租赁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转让方/出租方指认的标的
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出租方不负责
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及照片仅供参考,请
各意向受让方/租赁方谨慎参与报价。
8.2
8.2.1本次转让限价不包含增值税,受让方应另付税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2.2本次出租限价含增值税。
8.3本次转让/出租资产存放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BCS国际货运,需要受让方/租
赁方到指定地点自行装卸搬运。
9.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10.报价文件所需递交材料:
10.1 报价单(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10.2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1.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将所需的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文件可不装订),
密封(加封条并盖骑缝章)送至转让方/出租方办公地点。
1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
日下午16: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3.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或邮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大兴机场海关货运综合楼东塔6层资产部。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
3693613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