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体育中心停车场安装道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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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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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业主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
采购项目名称:
南康区体育中心停车场安装道闸工程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编号:
36070377589939X2310120286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2023.10.---2024.2
选取中介日期:
2023-10-16 09:00:00
采购模式:
项目规模:
投资额(¥72797.96元)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预算
金额说明:
预、结算审核费由基本费和审增(减)费用两部分组成。不足1800元时,一律按1800元/项收费。计取方法如下: 1、基本费按以送审的预、结算价(预算价不含其他项目费用)为计算基数。具体采用累进制计算基准收费,即:200万元(含)以下费率为2‰、200-500万元(含)费率为1.5‰、500-1000万元(含)费率为1.2‰、1000-3000万元(含)费率为1‰、3000-5000万元(含)费率为费率为0.6‰、5000-10000万元(含)费率为0.4‰、10000-20000万元(含)费率为0.3‰、20000万元以上费率为0.2‰,不计钢筋抽筋费用。、审增(减)费用按审增(减)金额抵扣后绝对值的1%计取。 3、单个预、结算项目审核费以30万元(不含)为上限封顶计取。 4、定案误差率:定案误差率以审定预结算价为基数,采用正或负误差率的绝对值。 定案误差率在1%-3%(含)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按付费标准的95%支付;定案误差率在3%-5%(含)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按付费标准的90%支付;定案误差率在5%—10%(含)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按付费标准的80%支付;定案误差率在10%-20%(含)的,基本费用及审增(减)费用按付费标准的50%支付;定案误差率在20%以上或造价咨询机构在评审项目过程中不履职、不接受配合南康区财政、南康区审计部门业务指导及工作的,不计取审核费。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抽取
中选企业名称:
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北路109号12幢604室
中选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预算
咨询电话:
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登录后查看)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