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期试点)项目采购充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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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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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期试点)项目采购充电设备 | 采购项目编号 | ZB2023-04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行政区划 | 乐山市 |
文件类型 | 更正公告 | 文件发布时间 | 2023-10-16 |
采 购 人 | 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变更公告 | 2023年10月16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包数 | 1个 |
原文件类型 | 采购公告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9-28 |
变更事项和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七章 3.3.2综合评分表中 2、充电桩技术要求 由“本项评审内容需同时提供所投360kW和480kW快充充电桩一致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且检测报告需具备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变更为“提供所投360kW和480kW快充充电桩一致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中360kW和480kW为同一机型,则投标人仅需提供480kW检测报告,否则需分别提供与两款机型功率相一致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告需具备CNAS或CMA标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七章 3.3.2综合评分表中 3、配套运营平台性能 由“(5)本项目配套的运营管理平台具有大数据安全防护模型,包括电压曲线抖动、车端充电模块温度管理、高危车型等不低于10项,满足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变更为“(5)本项目配套的运营管理平台具有大数据安全防护模型,包括电压波动、温度管理、车辆安全管理等相关防护模型不低于10项,满足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采购技术参数等要求 (四)充电桩性能要求 5、快充充电桩插头与电器附件的连接方式 由“快充充电桩所配备的车辆插头的不可拆线电器附件,采用压接和超声波焊接的方式进行连接,且制造商为投标人自主生产。”变更为“快充充电桩所配备的车辆插头的不可拆线电器附件,采用压接和超声波焊接的方式进行连接。”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5、其他内容不变。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33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原公告链接 | https://lscq.com.cn/html/web/zhaobiaocaigou/zhaobiaogonggongyemian/index.html?id=%221707291135931105282%22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