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以奖代补”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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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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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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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以奖代补”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k2023-107
2、项目名称: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以奖代补”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0.37万元
5、采购内容:对马家店街道丹阳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室内进行改造装饰(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3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建设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送交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枝江市马家店街道丹阳社区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枝江市马家店街道丹阳社区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枝江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枝江市马家店街道丹阳社区会议室公开进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提交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
地址:枝江市团结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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