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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事项要素标准化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事项要素标准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QS-ZFCG-2023-11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事项要素标准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行政审批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5万元,最高限价: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事项要素标准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事项要素标准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标准化技术方向高级工程师职称。
(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具有标准化技术方向中级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项目团队有省级或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09 时 00分到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ZQS-ZFCG-2023-114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事项要素标准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服务期: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标准化技术方向高级工程师职称。
(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具有标准化技术方向中级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项目团队有省级或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项目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闾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
楼)
方式:现场获取谈判文件: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
构获取谈判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报名登记表(本公告下方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
③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成功获取谈判文件不代表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谈判
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
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
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建设目标
为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和“互联网+监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关
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
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规范统一,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提升“精
准监管”能力,推动检查实施清单完备度、监管事项标准化,实现监管信息依法有序公开。
拟采购第三方专业化团队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开展质
检,提供标准化建设指导服务,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一网统管”提供支撑。
2.政策依据及质检执行标准
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2.《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3.《2023年全省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4.《湖北省“互联网十监管”工作推进方案》
5.《GB/T 32168-2015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
6.《GB/T 36114-2018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
7.《GB/T 39554.2-2020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
2部分要素要求)
8.《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求》
(C5103-2019)
二、服务内容
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工作实际,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1、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质检
1.明确质检规则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质检规则及省政务办“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要求,
梳理形成鄂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质检规则作为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质检
依据。根据工作实际或省政务办要求,动态调整办事指南质检规则。
2.定期开展质检根据质检规则,每月定期对鄂州市市、区两级认领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
事指南进行全量质检,重点是检查办事指南个性要素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
3.质检结果分析:对质检发现的问题,分层级、分部门、分类型进行整理汇总,形成质检问
题清单、质检问题统计表和结果分析报告向我局反馈,并提出整改完善和优化提升工作建议。
4.业务培训和指导:根据省政务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以及“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要求,
结合我局工作需要,不定期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编写及要素准确性要求进行讲解授
课,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
2、“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质检
1.明确质检规则:根据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质检规则及省政务办“互联网+监管”工
作要求,梳理形成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质检规则。根据工作实际或省政务办要求,动态调
整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质检规则。
2.定期开展质检根据质检规则,每月定期对全市市、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两
级认领发布的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进行全量质检。重点抽查是否存在填写缺项,是否存在
监管对象填写错误、是否纳入双随机与“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矛盾、是否抽检与监督抽查
内容矛盾、“检查项、检查内容、操作方法要领”三项内容不能相同、“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与“重点监管”不能同时勾选等问题。
3.质检结果分析对质检发现的问题,分层级、分部门、分类型进行整理汇总,形成质检问
题清单、质检问题统计表和结果分析报告向我局反馈,并提出整改完善和优化提升工作建议。
4.业务培训和指导:根据省政务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以及“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要求,
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规范编写及要素准确性要求进行讲解,在线答疑并协助解决
事项梳理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报价要求:
3.1 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2 投标单价为清单单价,供应商应结合所投报的设备、人员等因素合理报价,综合单价无
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一般不予调整;报价书中应提供综合单价分析。
3.3供应商应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并编制合理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总价),项目
实施阶段将不予签证变更。
3.4响应文件中需有实现甲方工程要求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具体实施方案,
完成效果、质量保证措施等。
3.5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人员及财产安全
四、付款方式
具体以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6547122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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