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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成交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成交公示 公示信息
公示标题 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成交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0-18 09:41:28 公示截止时间 2023-10-19 09: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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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果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成交企业 成交价格 状态
1 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003 GSHS2023-013-03 工程-施工 684388.81(元) 庆阳博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84200.0(元) 已成交
2 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002 GSHS2023-013-02 工程-施工 936589.96(元) 甘肃恒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936163.08(元) 已成交
3 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001 GSHS2023-013-01 工程-施工 477050.38(元) 庆阳亿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76910.0(元) 已成交

公示内容
 
一.招标条件
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招标人为宁县项目工作办公室,项目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华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S2023-013
2、项目名称: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
3、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
湘乐镇湘乐村、湘乐镇柏底村、南义乡马泉村、新宁镇高山堡村、金村乡兰庄村、金村乡崔庄村、金村乡南堡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等。
招标控制价:477050.38元(肆拾柒万柒仟零伍拾元叁角捌分)。
第二标段:
中村镇政平村、中村镇孙安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等.
招标控制价:936589.96元(玖拾叁万陆仟伍佰捌拾玖元玖角陆分)。
第三标段:
良平镇马家村、良平镇第家村、米桥镇常邑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功能提升项目等。
招标控制价:684388.81元(陆拾捌万肆仟叁佰捌拾捌元捌角壹分)。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1月 19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
8、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14时30分至2023年10日17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审核,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10月17日18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成交”确定成交人。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华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县项目工作办公室
地址:宁县县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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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华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兰州东路与付玄路交汇处(黄官寨村委会办公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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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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