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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LHS20231015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人为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相应的清收能力;
3.2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文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 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需发送的证件要求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竞标代理公司邮箱(2442564200@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邮件 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需材 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 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 51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 511 室
七、其他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HS202310153
项目概况
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S202310153
2.项目名称: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农户类不良债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收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 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相应的清收能力;
3.2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6:30 分止
2.地点: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文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 交报名材料,需发送的证件要求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竞标代 理公司邮箱(2442564200@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所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售价:30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点 00 分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 511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7.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8.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8.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8.4 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双辽市东春路 1057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 511 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双辽市东春路 1057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转业军人创业基地 511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4425642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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