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执业律师为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提供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GP-2023-C-152)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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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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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受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聘请执业律师为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提供法律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聘请执业律师为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YGP-2023-C-152
二、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
2、成交供应商地址: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东南侧清新大厦-1-1101
3、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陆仟元整)
4、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聘请执业律师为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提供法律服务1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及委托律师需勤勉、尽责地完成项目需求中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2、供应商及委托律师需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3、供应商及委托律师需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相关事项,按时完成。
4、供应商及委托律师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5、供应商及委托律师对获得的采购人涉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规定,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如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6、供应商及委托律师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任何数据或资料用于宣传或发表或其他商业用途。
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单战、周芷莹、赵旭阳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老师
2、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