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桑木镇人民政府关于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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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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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会员系统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1202号
项目名称: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YB-20231020-000002-2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排水沟、地沟1100米;平场20亩;大棚主体13200平方;大棚内喷淋系统13200平方;机耕道31立方米;监控设备1套;垫层(碎石)139.60立方米,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投供应商必须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所投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判断,必须按《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规定:(1)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5)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已公布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产品有效期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的,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6)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2.5具体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①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会员系统下载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220.197.200.182:99/TPBidder-cs/member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竞争性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补充说明
2.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2.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相关平台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习水县桑木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习水县桑木镇当坝村坂田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大道遵义国际会议会展中心(蔷薇国际会展中心)X8栋15-9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定稿)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pdf
727.1KB
交易公告.pdf
194.8KB
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会员系统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1202号
项目名称: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YB-20231020-000002-2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排水沟、地沟1100米;平场20亩;大棚主体13200平方;大棚内喷淋系统13200平方;机耕道31立方米;监控设备1套;垫层(碎石)139.60立方米,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投供应商必须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所投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判断,必须按《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规定:(1)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5)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已公布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产品有效期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的,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6)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2.5具体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①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会员系统下载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220.197.200.182:99/TPBidder-cs/member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竞争性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补充说明
2.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2.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相关平台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习水县桑木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习水县桑木镇当坝村坂田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大道遵义国际会议会展中心(蔷薇国际会展中心)X8栋15-9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定稿)桑木镇土河村2023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pdf
727.1KB
交易公告.pdf
194.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