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墩瑞颐老年公寓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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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南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徐墩瑞颐老年公寓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 |
采购单位 | 建瓯市徐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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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徐墩瑞颐老年公寓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墩瑞颐老年公寓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闽发改备[2023]H0405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徐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和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建瓯市徐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建瓯市徐墩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徐墩瑞颐老年之家项目工程总用地面积5746.17㎡,总建筑面积10820㎡,地上建筑面积7970㎡,地下建筑面积2850㎡。项目概算总投资6680.97万元;其中工程费4656.11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87.49万元、基本预备费(暂列金)168.71万元。具体详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总概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徐墩瑞颐老年公寓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徐墩瑞颐老年之家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桩基、一般土建及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消防、通风及空调、电梯、夜景照明、智能化、充电桩及室外配套设施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须应用BIM技术对不具备施工作业面的部分建设内容(如配套用房、安装工程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根据福建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2023,1#~4#装配率为 63%>60%,为 A 级装配式建筑。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发电机设备、生活水泵工程、变配电、充电桩)。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本项目鼓励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主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积极应用BIM技术在项目的实施和交付过程,提高项目协调、可视化、高级协调能力,解决全面协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设项目工期目标圆满实现。⑤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167.5938万元,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其中主体结构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一、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二、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成员为牵头人。
④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⑤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⑥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⑦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⑧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⑨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⑩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外,其余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全权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2.其他: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1月10日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万元(¥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10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徐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徐墩镇中山路58号,邮编:3534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水西路257号,邮编:3534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0599-372396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四区
联系电话:0599-83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