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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公益事业村内道路及街道照明设施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公益事业村内道路及街道照明设施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公益事业村内道路及街道照明设施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村自筹资金及省级奖补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公益事业村内道路及街道照明设施项目
工程编号:202310KC13053400002
招标人: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民委员会)
项目地点: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甲方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公益事业村内道路及街道照明设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以及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0 00:00:00 至 2023-10-26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0 10:00:00 ,地点为 惠招标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清河县连庄镇田沙土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地址:运河大街39号
邮编:054800邮编:0548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scgszb@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清河县支行
帐号:/帐号:5023600104001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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