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辉财购诉决〔2023〕1号)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2023-07-10 | ||||
二、项目名称: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能交互黑板采购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郑州市宏博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9号附1号1号楼30层3004号 | ||||
| ||||
| ||||
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事项: 质疑回复中,将中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了解不透彻,误将“校园防火墙”制造商名称填写为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理由,来掩盖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事实,即使在评审过程中没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但是造假违法行为已经实施,严重影响了公平性,违背了公平原则,对其他供应商明显存在不公平。质疑回复中承认该声明函有瑕疵,但我司认为这不属于瑕疵范畴,如果造假被定义为误写,瑕疵,那么其他投标公司都可以以误写,不小心,不了解等理由来进行造假编制投标文件,最终都以误写,不了解政策来进行应对,那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威信何在。 事实依据: 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可以不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却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以就要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辉县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根据信用承诺书的第二条;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调查事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对被投诉人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给予了书面回复;同时认真审阅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材料,并依法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分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调查取证,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标过程中未被评标委员会采信。本项目“价格扣除”政策,享受主体为小微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为中型企业制造,不在享受政策范围内。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辉县市财政局 | ||||
2023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