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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子商业综合楼项目辅助用房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子商业综合楼项目辅助用房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资格预审公告

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子商业综合楼项目辅助用房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子商业综合楼项目辅助用房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665d904f-f4ea-4b2e-b6e6-584d411b865b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665d904f-f4ea-4b2e-b6e6-584d411b865b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子商业综合楼项目辅助用房。新建一栋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1060.32㎡,地下建筑面积4657.5㎡、地上建筑面积6402.82㎡。665d904f-f4ea-4b2e-b6e6-584d411b865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0-19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0874-3316019)
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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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300795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子商业综合楼项目辅助用房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25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30 09:00
开标地点: 资审开标室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2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①工程勘察:按照规范要求收集已有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岩土勘察文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勘察相关问题,办理验收、签认工作等。勘察成果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通过勘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②工程设计: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配合三个阶段。设计内容包含主体工程所有专业,包含但不限于人防专项、基坑支护专项、消防专项、抗震专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各专业深化及优化设计等;设计服务包含配合施工图、设计变更、消防、人防审查并取得审图合格意见(报告)、配合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存档等全部工作内容。 ③工程施工:完成通过审查的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等所有施工内容的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景观、道路等本项目所有工程。 ④投标准备期内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文件中所说明的与工程项目有关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在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单位职责、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较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通过;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之后的日期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4.信誉要求: (1)申请人近3年(2020年-至今)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该要求。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该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及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打印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及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打印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及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打印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申请人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或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含勘察EPC业绩(依法公开招标的需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依法非公开招标的需具有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申请人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含设计EPC业绩(依法公开招标的需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依法非公开招标的需具有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业绩:申请人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依法公开招标的需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标公示或业绩登记信息查询截图;依法非公开招标的需具有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拟派勘察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拟派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具有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及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打印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设计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拟派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要求专业搭配合理(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等),具有以上人员身份证、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及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打印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施工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2人、标准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以上人员身份证、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及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打印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电子交易注意事项.docx2023-10-18 12:09:35
2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docx2023-10-18 12:09:3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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