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德润高级中学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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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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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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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德润高级中学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3-10-19
发布日期:2023-10-19
合同名称 |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德润高级中学扩建项目 | 发包人 |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
承包人 | 山东立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365(自 2023年 11 月 01 日始,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止。) |
合同价款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合同规模 | 空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德润高级中学校园内,现状教学楼及环形跑道的北侧,北靠旅游路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10-18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
违约责任 | 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详见合同条款 | 备注 | 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