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三期项目楼宇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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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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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三期项目楼宇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三期项目楼宇亮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CCS20230925FJSZ04001001 | ||||||||||||||||||
建设单位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福州街与浦东路交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 | 217000 | 投标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开标日期 | 2023-10-18 10:00:00.0 | 开标地点 | 216 | ||||||||||||||||||
中标工程范围 | 本项目占地面积626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6万平方米,规划最高高度110米。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包括7栋建筑物,分别是:2号厂房塔楼(地上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高度110.2米,21层);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双塔结构,其中:北塔楼高度97米,19层;南塔楼高度78米,15层);2号厂房(地上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高度21.3米,局部3层)、3号厂房(地上建筑面积1.77万平方米,高度23.9米,局部4层)、停车楼(地上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高度35.9米,7层,392个车位)、动力中心(地上建筑面积0.64万平方米,高度24.6米,3层,用作变电所、燃气锅炉房和设备用房)、化学品库房(建筑面积566平方米,高度9米)。整体亮化包括,包括7栋建筑物的室外亮化,分别是1号主楼、综合楼、2号厂房、3号厂房、停车楼、动力中心、化学品库房。亮化范围包括楼体立面照明及楼体顶层屋面景观照明等,具体以亮化施工图纸为准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并移交使用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5元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长春为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并移交使用 | 14451504.97元 | ||||||||||||||||
第三名 | 江苏伏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并移交使用 | 14510035.19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彭艳红 | 联系电话 | 0431-89960251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及接线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夜景照明环境提升及云平台管理配套工程(EPC) | 昆明主城区重要节点及道路景观亮化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四标段 | 润扬路快速化改造亮化工程 | |||||||||||||||||
2 | 长春为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南关区2019年城市夜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 | 朝阳区重点街路及两横三纵楼体亮化项目五标段红旗街(二) | 长春金鹰国际花园项目 1.1 期、1.2 期楼体泛光照明 | |||||||||||||||||
3 | 江苏伏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施耐庵东路跨兴姜河大桥亮化工程 |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亮化工程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贵阳市南明区南明河环境综合治 理及文化绿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 | 昆明主城区重要节点及道路景观 亮化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 承包四标段 | -- | |||||||||||||||||
2 | 长春为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南关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节日亮 化工程 | 吉林大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标段(人 民广场-东盛大街)照明工程 | -- | |||||||||||||||||
3 | 江苏伏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亮化工程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杨朴 | 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苏 1322013201305290 | -- | |||||||||||||||
2 | 长春为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侯秋冬 | 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吉 1222020202100178 | -- | |||||||||||||||
3 | 江苏伏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张明付 | 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苏 1322014201605945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 层 | 010-88822502 | ||||||||||||||||
2 | 长春为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3 | 江苏伏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22.80 | |||||||||||||||||||
2 | 长春为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1.00 | |||||||||||||||||||
3 | 江苏伏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20.40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