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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方
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xbfhj-QTX2023101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207.99 万元,招标人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 50 立方米/天污水处理设备 1 座(配套工艺管道安装)新建管理 用房、设备间、加药间 1 座,总建筑面积 57.53 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配套建设钢筋混凝 土格栅池、调节池、清水池、污泥池 1 座(合计 62.2 平方米),面包砖铺装 313 平方米,混 凝土硬化路面 100 平方米,钢栅栏围墙 88 米;新建镂空大门 1 座(3.2 米*5.0 米);砌筑 D1200 毫米阀门井 3 座;砌筑 D1000 污水检查井 3 座;砌筑 1500*1500*1500 毫米钢筋混凝土格栅 井 1 座;拆除回复 U40 渠道 65 米;砌筑 DN400 过水管涵 15 米,拆除砖砌污水检查井 1 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施 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 1 号院街 2F-1 号营业房)或邮件形式发送到 nxbfhj@163.com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领取文件及清单的投标,投标一
北方
律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西湖二期北区营业房 14 栋 81 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西湖二期北区营业房 14 栋 81 室。
七、其他
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 发〔2023〕30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华润集团捐赠。招标人为中卫市生态环 境局海原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北方恒基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 50 立方米/天污水处理设备 1 座(配套工艺管道安装)新建管理用房、设备 间、加药间 1 座,总建筑面积 57.53 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格栅池、调节池、清水池、污泥池 1 座(合计 62.2 平方米),面包砖铺装 313 平方米,混凝土硬化路 面 100 平方米,钢栅栏围墙 88 米;新建镂空大门 1 座(3.2 米*5.0 米);砌筑 D1200 毫米阀 门井 3 座;砌筑 D1000 污水检查井 3 座;砌筑 1500*1500*1500 毫米钢筋混凝土格栅井 1 座;拆除回复 U40 渠道 65 米;砌筑 DN400 过水管涵 15 米,拆除砖砌污水检查井 1 座。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
2.3 计划工期:152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以现场领取(领 取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 1 号院街 2F-1 号营业房)或邮件形式发送到
nxbfhj@163.com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 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领取文件及清单的投标,投标一律不予接受。4.2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 证合一)、资质证书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 市海原县海城镇西湖二期北区营业房 14 栋 81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地 址:海原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北方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 1 号院街 2F-1 号营业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nxbfhj@163.com
2023 年 10 月 2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yw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 1 号院街 2F-1 号营业房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nxbfh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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