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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蓝田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与丰庆路十字西300米路北御溪望城A区4楼沃林办公4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Z2023-CS-106
项目名称:蓝田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蓝田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集约送达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与丰庆路十字西300米路北御溪望城A区4楼沃林办公4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与丰庆路十字西300米路北御溪望城A区4楼沃林办公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与丰庆路十字西300米路北御溪望城A区4楼沃林办公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磋商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领取磋商文件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留存,概不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164]
地址:蓝田县玉泉路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之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丰庆路39号御溪望城5号楼4楼41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博之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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