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四川 | 城市 | 乐山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接收新药资料申报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 根据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需求,现对我院2023年度新药引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药引进原则 1.申报新药应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中挂网品种。 2.申报新药应属于《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最新版)》报销范围,申报资料中应标注相应国家医保编码。 3.申报新药原则上应为专科诊疗指南、专家共识或临床路径所推荐,且我院无相应品种,申报资料中需提供相应证据。 4.申报新药应以取得一致性评价的药物以及国家集采药品、国家谈判品种为优先。 5.我院已有“一品两规”的品种、已淘汰品种、与在院药品质量或价格层次相同者不再接受申报。 二、本次新药申报的通用名如下 阿兹夫定片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1)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申报相关资料并加盖公司鲜章,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2.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3.请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内容应按模板格式填写完整,申报资料一旦上交不再接受更改。 凡填写错误、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范者,将视为无效申报。 4.申报时间:2023年06月5日至9日五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