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崇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崇兴镇人民政府关于立项实施2023年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的请示》(崇政发〔2023〕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着力构建“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体系,打造宜居宜业宜养的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根据市人民政府〔2023〕14号(十八届第45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2023年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640181-20-01-108738。
二、建设地点
位于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修5米宽沥青路192.36 米、4米宽沥青路154.66米,新修1.5米宽人行道135.3米,面包砖硬化铺装467.13平方米,新建平板桥1座、涵管式农桥1座,新建U型渠及砌护361.23米,安装节制闸7座(D=0.5m),外墙立面改造1428.67平方米,包括庭院改造、新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室、公厕、休闲区等。
四、建设期限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五、招标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六、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97.42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申请自治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doc
附件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xlsx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