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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QR-2023CS-FW031(招标文件编号:QR-2023CS-FW031)
二、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 6 号
中标(成交)金额:6.4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泰昌南路以西、昌宁西街 2-商业-104/203
中标(成交)金额:5.925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大街乌兰丽苑商住小区2#商业楼
中标(成交)金额:5.999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第一包保险服务      市本级、集宁区、化德县的14个养老机构      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服务,有效转嫁养老机构潜在的风险,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养老机构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把养老机构有限的人力从繁杂的民事纠纷中解放出来,从而促使养老机构能够集中全部的人力来提高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年(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2月 27 日。中标成交之日期间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由中标成交公司追溯期间的所有服务,期间所有理赔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费用里)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养老服务活动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遭受人身损害,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      第二包保险服务      丰镇市、前旗、中旗、后旗、卓资县的14个养老机构      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服务,有效转嫁养老机构潜在的风险,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养老机构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把养老机构有限的人力从繁杂的民事纠纷中解放出来,从而促使养老机构能够集中全部的人力来提高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年(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2月 27 日。中标成交之日期间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由中标成交公司追溯期间的所有服务,期间所有理赔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费用里)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养老服务活动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遭受人身损害,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      第三包保险服务      兴和县、四子王旗、凉城、商都县的14个养老机构      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服务,有效转嫁养老机构潜在的风险,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养老机构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把养老机构有限的人力从繁杂的民事纠纷中解放出来,从而促使养老机构能够集中全部的人力来提高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年(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2月 27 日。中标成交之日期间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由中标成交公司追溯期间的所有服务,期间所有理赔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费用里)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养老服务活动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遭受人身损害,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洪霞、张利民、索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兰察布市民政局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永安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乾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东二环与海东路交汇处绿地智海大厦A4座13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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