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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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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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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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5507001001 | ||||||||||||||||||||||||||||||||||||||||
招标内容: | |||||||||||||||||||||||||||||||||||||||||
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孟发改投资【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北。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质量标准:合格。4工期:30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20亩,新建供水厂一座及附属设施,供水规模1万m3/d,建筑面积3158.5㎡,包括新建过滤车间、活性炭滤池车间、二级泵房及变配电室、污泥脱水机房、二层辅助用房、值班室、加氯加药间及活性炭间、臭氧发生器间、维修间及仓库等;新建构筑物包括配水井及预臭氧消毒池、配水井及絮凝沉淀池、翻板滤池及管廊设备间、中间提升及臭氧消毒、活性炭滤池、清水池、排泥排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液氧站(混凝土基础)等。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行业划分为建筑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内近期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4 09:00至2023-10-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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