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10月27日宣汉县汉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3第1835场)

10月27日宣汉县汉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3第1835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宣汉县汉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3第1835场)
受宣汉县汉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籼米,数量100吨,等级 一级 ,商标  蜀东,生产年限 2023 年,产地宣汉县,存放地点为宣汉县汉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胡家储备库37号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 籼米 ,数量100吨,等级 一级 ,生产年限2023 年,产地四川 ,存放地点为宣汉县汉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胡家储备库37号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
销售须知:
1.包装规格: 25kg 。
2.出库费:起报价格为卖方库内自提价。
3.出库条件: 过磅能力80吨 。
4.其他要求:数量以25kg/袋为计量基准。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采购须知:
1.质量要求:入库大米质量符合GB/T1354-2018一级籼米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2016、GB 2761-2017、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标准要求。其中:水分<14.0%,脂肪酸值(KOH/干基)≤20.0 mg/100g,黄曲霉毒素B1≤8ug/kg,,重金属镉≤0.16mg/kg ,无机砷≤0.2mg/kg,铅≤0.2mg/kg,汞≤0.02mg/kg。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前述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
2.包装要求:单面透气塑料编织袋,25公斤/袋(净含量);包装物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表、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袋附合格证。
3.入库费:到库入仓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4.入库条件:过磅能力80吨、数量以购买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入库抽包检斤时每袋净重25公斤)。
5.其他要求:入库大米生产日期为成交之日后加工的产品,包装物上注明保质期为低温下12个月,竞得方需提供每批次检验报告。
联系人:王登波13568185650张阳 13778335098
三、轮换方式:边出边入 。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3年11月3日,出库期截止到2023年11月1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385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3年11月3日,入库期截止到2023年11月10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由买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该批次采购大米进行抽样检验,买方(承储方)收到大米检验合格报告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结清尾款。如验收不合格,买方做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执行,同时卖方必须在买方作出退货之日起15天内补足质量合格的的产品 。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
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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