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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数据可视化辅助决策数据平台2.0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通市司法局数据可视化辅助决策数据平台2.0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司法局数据可视化辅助决策数据平台2.0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司法局数据可视化辅助决策数据平台2.0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6万元;
4.最高限价: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40个工作日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11月6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份;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南通市司法局2223会议室)。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南通市司法局222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南通市启瑞广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人:洪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南通市司法局数据可视化辅助决策数据平台2.0采购项目需求(1).docx
南通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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