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智能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二次)中标(成交)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智能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 |
采购单位 | 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因工作需要,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对“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智能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二次)”(项目编号:2023HFGJZB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3年10月26日经过评委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28%
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公交集团纪检部门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64459671。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28%
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公交集团纪检部门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64459671。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