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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XYSLS-XC-2023001(招标文件编号:XYSLS-XC-2023001)
二、项目名称:盐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2号附1号三、四楼
中标(成交)金额: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      盐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及理赔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
2、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人员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3、有客户回访安排。
4、设有 7*24 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理赔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5、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认可经司法部门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
6、有专人指导投保人员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保险产品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理赔,保险机构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赔款应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7、及时整理理赔资料档案。  
   合同签订后12个月,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 24 时止。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并保留进一步的追溯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想(采购人代表)、李庆、余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金额:①文职人员1200 元/人;②厨师及保洁人员1500 元/人;③驾驶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车)2400 元/人;④消防队员 4000元/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盐源县盐井镇太安村9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左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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