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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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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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城县发展改革创新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阜发改社会审批【2023】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南院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564.89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四层,结构为框架结构。以及配套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室外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无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招标仅面向小微企业。 3.3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 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2、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即评标专 家“盲抽 ”,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 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 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31 00:00:00 至 2023-11-0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和“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招 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城县发展改革创新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阜发改社会审批【2023】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南院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564.89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四层,结构为框架结构。以及配套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室外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无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招标仅面向小微企业。 3.3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 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2、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即评标专 家“盲抽 ”,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 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 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31 00:00:00 至 2023-11-0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和“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招 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凯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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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阜城县东安南大街1080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建鹏市场3栋8号 |
邮编: | 053700 | 邮编: |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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